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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内涝是如何产生?
在原始自然的条件下,大部分的雨水由地面吸收并渗入地下,然后地表和植物表面被蒸发,回到大气中,多余的雨水从地表缓慢地汇集于溪流江河,排入湖泊海洋。
但是,城市的开发建设改变了这种自然循环,由于不透水屋面和地面随着城市化的进程而持续不断地快速增加,能够吸收雨水的地面和水面急剧减少,地下水的渗入更是匮乏,从而导致地表径流的不断增加,加大内涝威胁。
无法流入土地的雨水在地面汇集形成径流排入市政排水系统,但地表径流的增加,意味着更多原本清洁的雨水经城市地表的污染物所污染,并且排水管道的压力也随之增加。
同时因为城市排水管道为硬质设施,难以配合多变的降雨而变化排量,所以会出现排水不足而产生内涝的情况。尤其在我国前期建设不够规范的情况下,城市所依赖的管道排水系统其实已不堪重负,因此内涝频繁发生。
那么城市内涝该如何解决?
之前,各地政府为了解决内涝问题大力推进管道系统的改造,投入巨大但效果甚微。
因此,遵循自然雨水循环规律的城市雨洪管理系统应运而生,在我国,这个系统被称为海绵城市。意为城市能够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、净水,需要时将蓄存的水“释放”并加以利用。
政策指导
2013年,习近平总书记在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》的讲话中强调:“提升城市排水系统时要优先考虑把有限的雨水留下来,优先考虑更多利用自然力量排水,建设自然存积、自然渗透、自然净化的海绵城市”。
政策推动过程
2014年,住建部出台了(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指南)
2015年,1月国家财政部,水利部,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启动了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。
2015年4月,南宁,武汉等16个城市通过层层筛选被列入国家级试点名单。
2015年6月,水利部组织编制了(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水利工作的指导意见)。
2015年7月,住建部发布了(海绵城市建设绩效评价和管理办法)
2015年10月,国务院印发(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)提出海绵城市建设的总体要求,并提出到2020年,城市建成区20%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,到2030年,城市建成区80%以上的面积达到目标要求。
2016年3月2日财政部出台(关于开展2016年中央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)
2016年3月11日住建部出台(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)并印发给各方建设厅,规划委,要求各地设市城市10月底前完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草案编制工作,按程序进行报批,批准后,由城市人民政府予以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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