厦门在成为国家首批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城市后,除了此前确定的海沧马銮湾片区外,位于翔安新城东南部的部分区域,也计划试点建设“城市海绵”。
昨日从市市政园林局获悉,该局目前正在编制厦门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(暂行)办法,以及涉及市政园林部门的相关技术导则。
下雨时吸水、蓄水、渗水和净水,不下雨时再将蓄存的水释放出来利用,这就是“海绵城市”的基本功能。市市政园林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作为首批试点建设城市,未来3年,厦门计划在海沧马銮湾片区以及翔安新城东南部区域试点建设“城市海绵”,其中,马銮湾片区约有20平方公里,翔安新城东南部计划划定15平方公里进行试点。
根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,这两个区域将打造“渗、滞、蓄、净、用、排”的城市“海绵”行洪体系。试点区域内将形成一个由河湖、池塘、沟渠,以及下凹式绿地、雨水花园、可渗透路面和广场等组成的“海绵体”,完成“海绵循环”。